教育学全文_第18章我国的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0-05 06:50:06
A+ A- 关灯 听书

第18章 我国的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一、旧中国的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的现代学制是近代从西方移植过来的,洋务派人士为了抵御西方列强的侵略,在引进西方现代生产方式——机器大生产的同时,还兴办了外国语学堂和各种军事技术学堂,这些与封建官学截然不同的新式学堂,实际上就是我国现代学校的萌芽,经过40多年的实践,它们及后来所产生的新式学堂终于在1902年演化成了一个现代学制,旧称壬寅学制,这个学制虽经公布,但并未实施。1903年清政府又颁布了一个学制,叫癸卯学制,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经公布并且在全国实施的现代学制。
(一)癸卯学制(1903年)
这个学制在形式上是抄袭日本的,但仍保留了许多封建旧教育的残余。这个学制年限很长,共分三段七级:
初等教育:分蒙养院、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其中蒙养院4年,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共13年。
中等教育:只有中学堂一级,招收高等小学堂的毕业生和有同等学力者,4年毕业。
高等教育:分高等学堂(大学预科)、大学堂(分科大学)和通儒院三级。高等学堂分文、理、医三科,都是3年毕业。大学堂分经、法、文、商、理、工、农、医八科,3年或d年毕业。通儒院以研究为重,5年毕业。
(二)壬子、癸丑学制(1912-1913年)
辛亥革命以后,1912年至1913年之间,陆续颁布了各类学校的规程,形成一个新的学制,旧称王子、癸丑学制。这个学制规定学堂改称学校。小学仍分初等小学校和高等小学校,初等小学校修业4年,高等小学校修业3年,比癸卯学制共缩短了2年。中学校修业4年,修业年限不变。大学校仍分预科、本科和大学院三级,预科和本科修业年限不变,大学院修业年限不限。
(三)壬戌学制(1922年)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西方各种教育思潮涌入我国,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学者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在实用主义教育的影响下,1921年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七次年会提出了修改学制的草案.1922年9月教育部在济南召开全国学制会议,对全国教育联合会提出的学制草案稍加修改,同年11月以大总统名义公布,即壬戍学制,一般称这个学制为“新学制”。这个学制是抄袭美国的,学制采用六三三四制,大、中学采用学分制和选科制,高中采用综合中学制,分普通科和职业科,普通科又分文理两组。这个学制与壬子、癸丑学制相比,具有下面几个特点:(1)小学教育由7年改为6年,缩短了1年,有利于小学普及,小学分初级小学和高级小学,合办的为完全小学;(2)加长了中学年限,由4年改为6年,也分为初中和高中两等,合办的为完全中学;(3)把从前的师范学校由5年改为6年,把高等师范学校改为师范大学,提高了师范教育的水平;(4)用职业学校代替实业学校;(5)大学预科制取消,减轻了大学教育的负担,有利于提高大学教育的科研水平;(6)把过去的蒙养院改为幼稚园。
二、新中国的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一)老解放区的学校教育制度
新中国成立前,革命根据地的教育制度跟国民党统治区的教育制度是完全不同的。革命根据地的教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干部教育,一是群众教育。干部教育的任务是为革命事业培养干部,群众教育的任务是提高工农劳动群众的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在整个教育中,干部教育重于群众教育;在干部教育中,在职干部的培训重于未来干部的培养;在群众教育中,成人教育重于儿童教育。但无论是干部教育还是群众教育,都把战争和生产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训练,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为了适应当时战争和生产的情况,革命根据地学校的类型、入学的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学校的互相衔接,不要求整齐划一。另外,革命根据地还发挥群众办学的积极性,除少量学校是公办以外,大部分学校是“民办公助”。
(二)1951年《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原有学制已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的需要,改革学制已势在必行。
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规定新中国的学制分为:(1)幼儿教育:幼儿园;(2)初等教育:包括实行五年一贯制的小学和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等;(3)中等教育:包括实行三三分段制的中学和工农速成中学、业余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等;(4)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等;(5)各种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此外,还有各级各类补习学校、函授学校以及聋、哑、盲等特殊学校。
新学制的建立,反映了新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继承了老解放区革命教育的优良传统,批判地吸收了旧学制中某些有用的部分,因而,具有以下特点:
(l)保证了全国人民,首先是工农群众和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新学制把为工农干部和为工农群众专设的学校按其程度全部分别列入正规学制系统内,并使它们互相衔接。新学制对有些学校的修业年限和入学条件不作统一规定,以适合工农群众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2)保证了为国家培养建设人才。新学制明确规定了各类技术学校和专门学院在学制中的地位,为了培养各种专门人才创造了有利条件。
(3)保证了一切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都有受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机会。
(4)体现了方针任务的统一性和方法步骤的灵活性。
1951年的学制是符合当时国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这个学制颁布以后,在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也进行了多次修改。例如各种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逐步停办。小学五年一贯制于1953年11月停止实行。工农速成中学于1955年5月停办。
(三)1958年《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开始了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为了使学制适应这一需要,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它指出:为了多快好省地发展教育事业,必须采取三个结合,实行六个并举,办好三类学校。
三个结合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六个并举是: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包括函授学校、广播学校)并举;免费教育与不免费教育并举。
三类学校是: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和业余学校。这三类学校是按学习和劳动的时间比例来分的。全日制学校1年有9个月以上的教学时间,课程、设备、师资等比较完备,教学质量要力求提高。半工半读学校的教学时间和劳动时间大致相等。业余学校是工农群众和在职干部利用工作之余参加学习。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还指出:“现行的学制是需要积极地和妥当地加以改革的,各省、市、自治区的党委和政府有权对新的学制积极进行典型试验,并报告中央教育部。经过典型实验取得充分的经验之后,应当规定全国通行的新学制。”此后,许多地区开展了学制改革的试验,如提早入学年龄,进行了6岁入学的试验;为了缩短年限,进行了十年中小学一贯制的试验;为了提高程度,进行了教材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为了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取了多种形式办学。
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伴随而来的盲目发展和“教育革命”,不仅使学制的改革试验不能在正常的教学秩序下进行,而且使一大批新创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师资、设备跟不上,也难以维持。在中央的及时觉察下,1961年开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特别是制定了大、中、小学工作条例,在肯定一些积极成果的同时,对当时各种“左”的表现作了纠正。1964年试行了两种教育制度。教育获得了一段时期稳定的发展。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的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的破坏,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建立的学校教育制度也遭到了破坏。
(四)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移,为了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我国原有教育体制的改革已势在必行,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为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分别确立了指导原则和具体内容。
基础教育方面:《决定》指出:“基础教育为现代生产和现代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基础和标志。……发展基础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面向21世纪,初步形成以九年制义务教育为重点的、与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协调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中国基础教育体系。”
中等教育方面:《决定》指出:“为了形成适应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所需的合理教育结构,必须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这是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职业技术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为此,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逐步建立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方面:《决定》指出:“今后,我国高等教育应着重优化结构,提高水平。要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来调整内部各层次和各类专业之间的比例不合理的状况,适当发展专科教育和薄弱专业以及新兴专业,实现到本世纪末建成一个科类齐全,层次、比例合理的高等教育体系。”《决定》还强调,“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使各高等院校在国家统一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改革和挖潜,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办好一批重点学科,办出自己的特色来。
(五)当前我国的学校系统
1.幼儿教育:实施幼儿教育的机构为幼儿园,招收3-6岁的学龄前儿童,向他们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健康活泼地成长,为人小学打好基础。
2.初等教育: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小学,招收6-6岁半的儿童入学,学制为6年(也可以是5年)。小学是基础教育,是进行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普及和重视。在成人教育方面,是成人初等业余教育。
3.中等教育:实施中等教育的学校有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及其他半工(农)半读中学、业余中学。普通中学是实施中等普通教育的学校,其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普通中学分为初、高中两级.初中属义务教育阶段,修业年限为3年,有的与小学合并试行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高中一般为3年。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的修业年限不等,任务是培养中等专业人才、管理人才、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属成人教育的各类业余中学,修业年限适当延长。
4.高等教育: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有全日制大学、专门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研究生院。此外,还有各种类型的成人高等学校如广播大学、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和业余大学等。大学本科的修业年限为4年,医学院校为5年,个别医科大学为6年,毕业考试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专科的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各种类型的成人高等学校,修业年限适当延长,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同类专业水平者,承认学力,享受同等待遇。研究生院分为攻读硕士学位和攻读博士学位两级,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3年,招收获学士学位和同等学力者,完成学业授予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招收获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者,完成学业授予博士学位。在职研究生修业年限适当延长,完成学业者也可获相应学位。近年又逐步建立起博士后的教育。